还是送一些首饰简单,不管她是脑袋大还是脖子粗,首饰还是戴上的。
在一家饰品店我挑来挑去,看来看去,最后挑中了一个玉手镯。
那镯子躺在黑丝绒上,像一截被月光浸透的春水,纹路里隐约浮着一点翠,和我三年前送知夏姐的那只几乎同胎。
只是知夏姐那只底子发灰,棉絮多,价格标签上少一个零。
她当年把镯子套进手腕,晃着手臂跟我开玩笑:“便宜也有便宜的好,磕了不心疼。”
后来果然磕了——她单方面跟我打闹,玉面撞上我的机械表,咔一声脆响,表镜没事,镯子断成两截。
她捏着碎片愣了半秒,笑得比刚才还大声:“岁岁平安,大吉大利。”
我弯腰把碎玉捡起来,表盘上的秒针还在走,断口却割得指腹生疼。
那疼我一直留着,像一根倒刺,所以今天看见相似的镯子,才想重新把它包起来,把当年的缺口悄悄填上。
“帮我把这个手镯装起来吧。”
我声音不高,却像把这段回忆也递了过去。